行政诉讼可以上诉一次,如果是一审败诉可以再次上诉,如果是终审就不能国家案件审理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如果当事人在一审败诉后再提出上诉,那么上诉之后的审理就已经是终审,不能再次提出上诉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
行政诉讼的最长的上诉时间是十五日,具体规定如下1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要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如果当事人是对一审裁定不服的,则要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的十日内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2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
二行政诉讼的上诉主体1原告2被告3第三人均有权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当事人不服的,不能上诉,只能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申诉对第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的人有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三民事诉讼的上诉主体提起上诉的主体即是享有上诉权或。
法律分析是可以的,因为行政机关是被告,是当事人的其中之一,如果对判决不服,当然是可以上诉的上诉须具备以下条件1须由行政诉讼的当事人提起2提起上诉的对象是人民法院第一审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3须在法定期限内提起4须提交上诉状5须预交上诉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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